根据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及浙江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等要求,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近期组织对嘉兴、丽水、舟山等地航道养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组踏勘了航道现场,查阅了有关档案、台账资料等,重点考察了专项养护工程实施和美丽航道创建等工作情况。
2020年,各市港航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年度计划,通过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养护实施管理等措施,切实按维护范围和标准开展航道养护,美丽航道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航道养护管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养护实施更加规范。浙江省专项养护工程投资逐步扩大、程序日趋规范,如嘉兴市今年实施航道专项养护项目达20个,其中省重点专项16个,均能够参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来严格管理,项目全部执行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开展首个养护项目跟踪审计试点,实现了审计理念的改变和审计模式的转变,有效提高了养护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美丽航道创建全面推进。一年来,各市认真贯彻省厅有关创建目标任务要求,超额完成创建任务,“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美丽航道创建1540公里,其中精品示范线876公里。其中丽水市结合美丽航道创建,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十里云河”和“古堰画乡”旅游航道,充分发挥瓯江沿线风景优美、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培育水上美丽经济带,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沿海航道养护工作扎实开展。沿海人工航道是沿海航道养护的重点,舟山市依托基本建设工程,开展虾歭门人工航道的拓宽和疏浚工作。同时委托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定期开展航道水深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成果报送海事、引航等相关部门,保障虾峙门人工航道的通航安全。
受检各市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航道养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绩,但在考核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航道养护巡查职责落实不到位,巡查频率有所下降,未能及时掌握航道及相关设施情况;二是个别专项养护项目缺乏有效推进举措,实施进度滞后;三是养护工作台账存在资料欠详实、档案制作欠规范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地市下一步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做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