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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执法队水上直属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检查
发布时间:2021/2/1 10:00:49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月26日,宁波市交通执法队水上直属队新丰中队执法人员来到嘉兴市创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对码头负责人及停泊在该码头的船舶发放告知单,要求其按照新规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开展危险货物申报工作。

      《国籍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2019年修正案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修正案明确将聚氯化铝溶液(S,Z类)列入该规则第17章中列明的散装液体化学品。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原本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的聚氯化铝溶液的水路运输以及装卸已被纳入到危险货物管理规范中。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有关要求,水上直属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落实聚氯化铝溶液依照危险货物管理的相关告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变更码头经营许可类别,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其持证上岗。同时,对相关运输船舶送达告知单,要求参与运输的船舶需持有内河船舶散装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船员还应取得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并严格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

      下一步,水上直属队将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对从事装卸运输聚氯化铝溶液的企业和船舶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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