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为拍视频在朋友圈炫耀显摆,驾驶法拉利在成都天府机场高速上狂飙,时速高达257公里,刷新了川内高速公路超速的时速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谢某某被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谢某某驾驶法拉利超速
10月5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十一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近日查获一起超速100%的交通违法案件。一辆红色法拉利在高速公路上狂飙到时速257公里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较为恶劣的舆论影响。
高速公安民警通过视频分析、监控巡查、卡口监测、人像比对等系列调查,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谢某某及其驾驶的川A847**号红色法拉利跑车。查实谢某某驾车在天府机场高速公路4公里(成都往资阳方向)路段实施超速100%以上严重违法行为。随后,高速公安民警传唤谢某某接受处理。
谢某某将超速视频发布在网络
谢某某到案后,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系车辆租赁商家,此行是为将法拉利送往内江,进入天府机场高速公路之后,眼见路宽车少,出于炫耀和测试车速上限的心理,一路狂飙到257公里每小时,还拍摄视频上传朋友圈,刷新了川内高速公路超速的时速上限。
民警对谢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超速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谢某某也表示悔之晚矣。
谢某某接受调查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车辆性能越来越好,但超速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章守纪,驾车乘车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超员,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出于炫耀心理,用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的示范效应,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