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全国城市交通工作现场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交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城市交通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扬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副省长柯吉欣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推动城市交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形成,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公众出行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城市交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人民群众城市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会议强调,要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深化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完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体系,促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以此为契机加快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及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中心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杭州市市长姚高员及深圳市、南昌市、泸州市政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司法部有关同志解读《条例》内容。与会代表围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城市公交转型发展、城市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等进行了实地调研。